一、荣誉: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、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、山西省政府“333”人才、山西省教学名师、二级教授。
二、获奖情况:获6项省级政府一等奖,其中,科研方面获五个山西省委省政府优秀成果一等奖,一项教学成果一等奖。
三、项目情况:主持完成6项国家项目、10项省级项目。6项国家项目中,有3项国家社科规划项目、2项教育部项目、1项科技部项目。
四、著作情况: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七本、教材两本,其中大部分获得省级政府一等奖。
五、论文和科研报告:在《政治学研究》、《人民日报》理论版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,其中近一半期刊为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;给中央和省市写研究报告五个,受到原教育部长袁贵仁的好评。
六、教学情况:承担过《社会学概论》等本科生和研究生7门课程的教学任务。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《社会学概论》等教材两本。获得山西省和山西师大教学成果一等奖两项。主持完成国家编办、山西省和山西师大教学和教改项目6项。
吕平顺,男,1962年生,山西临汾人,太阳集团tyc4633副教授,致力于民事诉讼法学、中国传统文化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,1984年毕业于山西大学哲学系,1995年考取律师资格,曾做兼职律师,一方面进行法学教学科研,一方面进行司法实践,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。2007-2008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一年,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。科研方面,在《经济地理》发表《论地理环境对早期人类文明的影响》,在《理论月刊》发表《论刑讯逼供的原因及预防》,在《人文天下》发表《从论语看孔子诚信思想的基本内涵及当代价值》等一系列文章。出版专著《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及原因探析》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12月;出版教材《民事诉讼法学》中国致公出版社2001年10月。由中国孔子基金会、孔子研究院、光明日报国学版主办的学习“四个讲清楚”征文活动中,所撰写的论文《从先秦法家思想的起源看道路决定命运》获优秀奖。